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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市户籍人口及在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流口平台有有效流动人口登记信息且在南安辖区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口。

  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并坐落于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

  1、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

  (一)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本显示户口地址所在页、户主页、领款人所在页)、外来人口提供居住证或出具居住证明。

  (二)中国人保财险报案服务电线、群众在出险后只需拨打95518报案或者联系各乡镇/街道保险服务专员,各片区保险专员接受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人的报案与咨询,提供线上或线下指导收集相关材料。

  特别注意:由于此次灾情严重,出险群众若第一时间无法与保险专员联系的,可自行拍照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出险登记,并将相关照片留存,保险专员将及时收集赔付。拍照规范及数量要求如下:户主手持身份证与门牌及大门合照的远景图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户主信息页)、正面图片共3张,出险标的(损毁物体)全景、受损毁部位照片若干张。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 2024-02-10 16:22:12   【打印此页】   【关闭